收藏本站
   
查看手机网站
新闻详情

盗窃成瘾性难改    触犯刑律法不容

9058
发表时间:2018-11-01 11:36作者: 薛晓军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网址:http://中国文化传播网

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 薛晓军供稿 调研员 武春


近日,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连续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现查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19岁,甘肃人。2018年9月1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从宁夏盐池县流窜至鄂托克前旗敖镇,采用撬门入室的方式先后进入两家手机店内,共计盗窃一万余元现金以及一部手机、一个手环和一个蓝牙耳机。鄂托克前旗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于2018年9月20日被抓获归案并于当日被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案后对其在鄂托克前旗敖镇实施的两起盗窃供认不讳,在回答为什么盗窃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称因为自己无正当职业,在第一次盗窃得手后,感觉偷东西来钱容易而且也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就一发不可收拾,逐渐养成了看见财物就想盗窃的恶习,至被鄂前旗公安局抓获前其已在宁夏、陕西、甘肃等地实施了17起盗窃行为。因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曾经故意犯罪,主观恶性深,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逮捕决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 陈传翠 编辑 梁静霞


文章分类: 公安检察
分享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