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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溪法院圆满执行了老案4959
原标题 ;执行不能”不可怕,多措并举破老案 蹇家银 供稿
很多当事人一听到自己申请执行的案件属于“执行不能”类案件,要进入“终本”程序时就顿感执行无望,大呼“脑壳痛”。其实“终本”并不可怕,当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申请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近日,巫溪法院执行局通过线上线下财产调查、冻结、拘传等措施成功执行完毕一起“终本”老案。 2016年2月,被申请人黄某因家庭矛盾将岳父冯某打伤,后冯某将黄某诉至巫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巫溪法院作出(2016)渝0238民初8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黄某赔偿原告冯某医疗费等共计14732.18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便外出务工,躲避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 2017年11月,冯某向巫溪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穷尽措施后未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也找不到黄某的行踪,在征得申请人冯某的同意后,该案进入“终本”程序。 2018年2月,巫溪法院执行局得到线索称黄某打工挣了钱,现在可能回了巫溪,执行干警遂对该案进行了恢复执行。进入恢复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通过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对黄某的财产进行调查,果然发现黄某一银行账户内有存款9000余元。但该案标的为14700多元,这笔存款尚不够给付该案全部案款,于是执行干警一面迅速对该笔存款进行了冻结,一面继续寻找黄某确切的行踪线索。在银行卡被冻结后,黄某仍然没有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案款,依然继续躲避执行。 2018年5月,巫溪法院执行干警终于得到确切线索称黄某在巫溪县人民医院探望其生病的父亲。巫溪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对其进行了拘传。在巫溪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黄某表示知道自己银行卡被冻结,现在愿意主动履行案款,希望能与申请人——冯某达成和解协议。 后黄某与冯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迅速履行了全部案款,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在本次执行案件的处理中,法官因案施策、倾力执行,并结合巧妙的调解方式,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梁大宏 实习编辑 许刘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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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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