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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住建局为何要把国家法律当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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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4-10 11:41

中国文化传播网讯

 

记者:蹇家银 调研员:袁荣田 特约调研员:梁光凡、陈军华、周体刚


   四川省广元市住建局,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时,竟然大笔一挥,将辖区内一个叫广元赛格实业公司名下的56700平米房产,就转移登记到了他人的头上,给该公司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也给公司的法人、董事长黄道力,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精神的双重压力,这是为什么呢?


(一)求财的商人遇到飞来横祸


1998年,改革、开放、奋进的广元市委市政府,面向全国招商。政府制定的系列招商优惠政策、良好的社会治安、宽松的投资环境,简直就是一根枝繁叶茂的梧桐树,固然会引来一大群金凤凰。浙江温州一位名叫黄道力的企业家,不远万里奔赴到广元市,就是招来的这群金凤凰之一!他怀揣2000万元巨资,带着希望和梦想,决定以他的聪明才智,在广元大干一场!


在工商界的企业黄页里,登记注册的四川省广元市赛格实业公司,格外引人注目。不怕吃苦受累的黄道力,担起了这个公司的法人兼董事长职务。当时,广元有3处房地产,都是当地扯公脚盖婆脚、资金实力不算雄厚的本地开发商。他们的房屋开发不到一半,就被迫停摆,有的一停就是几年,成为名副其实的烂尾楼。说起烂尾楼,政府就发愁,银行脑壳大,业主更害怕。黄道力的产业,便是从收购这三处烂尾楼入手。他起早贪黑辛勤劳作,至2001年,他把改造好的三处烂尾楼,通过招商,很快就打造成川北地区最有名气的电脑城、家具城和卫生洁具城。随着公司以后几年的发展,这位黄道力,得到了政府的肯定,人民的称赞。党和人民也赋予了他更多的荣誉:他先后担任了两届市政协常委和本届市人大代表,同时也当上了温州商会会长,成为家乡企业家的领头人。

然而,老天却偏偏对这样的好人极不公平!他所在公司辛辛苦苦开发的房屋56700平米,却被转移登记到他人的头上。这个中原因,还真是说来话长!


(二)经办单位和经办人胆大妄为



赛格大厦的前身,便是黄道力收购的烂尾楼楼盘之一,通过他注入巨资完善建设,精心打造,全国招商,短短时间内就变废为宝,成为商家蜂拥而至十分抢手的香饽饽。黄道力也看到了自己的投资得到了汇报、播种收获了希望。而正当他还在盘算,如何将赛格大厦剩下的一层13——14号营业房、二层、三层及地下停车库等五宗房产共6700余平方米,进行商业打造规划时,这笔房屋的产权却不翼而飞,被广元市住建局属下的房管处,转移登记到一个名叫王超(广元中波公司负责人王中波之子)的个人名下。

开初,黄道力有一万个不相信!一是赛格大厦房屋产权的总证和土地使用证,至今还在自己手中;二是过户时相关部门必须要通过双方到场签字按手印,连这些环节都没做,怎么会被转移登记呢?经办人不是吃了豹子胆吗?

可是,事情的结果并不以黄道力自己的想象为转移,他本人直接跑到住建局询问便出了答案:这五宗房产,还真被转移登记到别人的名下去了。

铁的事实就摆在那里!为弄个水落石出,黄道力在一段时间的明察暗访中,终于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和真相:这5宗房产总面积为6700平米,与赛格实业的交易,价格却只有1000万元,而这购房款1000万,居然没有打进对公账户,直接打到了未经特别授权的——赛格实业业务委托代理人丁绍和(公司总经理,江西人)的私人账户上,且过户的时间也被恶意篡改:第三层本是200992日过户,可签约时间被签成2005420日;第二层实际是201063日过户,签订的买卖时间却是2004620日。第1113号、14号的营业用房以及地下车库房,实际于20121018日过户,签订的买卖时间却成了2010416日。

   

(三)利剑出鞘

   广元市住建局依然我行我素


既然相关部门和相关当事人敢践踏法制的尊严,黄道力也就理所当然拿去法律保护的武器。于是,他立即将此情况向广元市公安局报案。经公安的经警调查,发现多处疑点,并于2014年以(广公函2014 76号)文件《关于赛格大厦房屋所有权转移存在问题的函》,向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函告。希望在办理产权证时依法处理。广元市房地产管理处也在2015126日作出了关于撤销这5宗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决定,并给获得此登记当事人王超,送达了关于撤销这5宗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告知书,当时的有错就纠,还是让黄道力看到了希望。

可这个希望,竟然成为肥皂泡!就在相隔不到7个月的2015810日,广元市住建局又作出了《关于赛格大厦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并同时送达王超和黄道力。意见书上明确:不予撤销上述5宗房产所有权登记。

这件事情,被当地知道事实真相的人民代表的高度重视:在广元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王文华、王占弟、马娟、何春林、钟义华联名向广元市住建局提出质询,而住建局于2015714日以广元住建函(2015119号《关于对请求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市住建局房管处等部门不作为乱作为建议答复的函》,该函作了篇幅较长的回应,行文前后矛盾,叙述逻辑混乱,仍然敷衍搪塞,蒙混过关。

于是,赛格实业的黄道力决定,把最后一道希望,押在法律的护身符上。他一纸诉状,递交到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对此高度重视,派出精干力量,深入调查核实,还原事实真相,于2016426日作出判决,判决内容如下:对广元市赛格实业有限公司诉广元市住建局违法办理赛格大厦房转移登记一案,作出判决“确认被告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于2015810日作出的《广元“赛格大厦”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书》违法”

面对法院的公正判决,广元市住建局就应该撤销王超五宗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恢复其本来面目,可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长达7年的时间里,该住建局仍然没予理会。


(四)我们不禁要问:十八大法制的阳光,为何照不进广元市住建局???


一问:广元市赛格实业有限公司,在2010426日致广元市住建局房管处公函《关于通知不予办理广元市赛格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利州东路赛格大厦房产过户的函》,要求“贵处不予办理赛格大厦房产过户”,而房管处明知在有争议的情况下,为何仍于当年63日和20121018日将房产转移登记到王超的名下?

二问:黄道力向广元市住建局出示了其亲自保管持有的该局房管处2003519日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广元市人民政府200412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第33条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等材料……,而广元市住建局为何可以不要这些重要佐证证件,一意孤行地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

三问:委托代理人丁绍和与王超所签房屋买卖合同签定日期造假,将赛格大厦二、三层两个分户合同,真实日期从2009826日提前至2004620日和2005420,以低价买卖逃避税收;五个分户房屋买卖合同,均系丁绍和等人伪造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道力本人签名,为何广元市住建局明知这种种迹象,最终还是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

四问:委托代理人丁绍和与他人恶意串通,私自以1000万元的低价,卖出了赛格公司6700余平方米房产,房屋产权过户后,王超即将五宗房产向广元市利州区信用合作联社建银信用社办理抵押贷款:其中四宗房产评估总值为3595万元,贷款1520万元,另外一宗与其他房产共同抵押贷款400万元,卖房金额和实际价值悬殊巨大,在这巨大的利益面前,我们还是要问:相关部门和经办人,你们有没有坚守住底线和诱惑?


                 

          责任编辑 陈传翠   编辑 余洪梅

文章分类: 法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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