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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一交警大队违规安装车牌乱象调查7162
调研员 武春 杨宗友 近期赤子杂志 不断接到邯郸市民举报称:“位于邯郸市幸福路上的一个交警大队院内经常出现一些违规安装和使用车辆号牌现象,有时候还真分不清他们开的车辆是李魁还是李鬼”,事情真像市民举报的那样吗?
交警大队院内停放的车辆 2018年7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邯郸市幸福路上的交警大队,该交警大队由三个大队组成,城市治安卡口防控大队(防控大队)、机动执勤大队(机动大队)和事故处理大队。院内停满了车辆,经向门卫了解,院内停放的车辆都是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的私家车辆,因为今天防控大队在开会所以车辆比平常多一点,院内靠北边的车辆都是防控大队那边的。 记者发现院子里停放的车辆多数都是前后4个螺丝孔,但实际前后只安装了两个固封螺丝,记者随机查看了其中两辆车,车辆的车牌固封螺丝用手轻轻一拧就拧掉了,固封螺丝是经过特殊制作的,并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同时记者发现一辆由交警驾驶皮卡车,车辆的前方挂有牌照冀D23177,车辆的后方没有悬挂牌照,据了解此车辆涉嫌套牌。
车牌处有4个螺丝孔,但实际只安装了2个固封螺丝
固封螺丝用手轻轻一拧就拧掉了
该皮卡车的前方挂有牌照冀D23177,车辆的后方没有悬挂牌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规定:“安装孔均应安装符合GA804要求的固定装置,但受车辆条件限制无法安装的除外”。规定了所有的车牌都必须安装符合孔数的螺丝,也就是说,如果车牌留有四个螺丝孔,那就必须安装四个固封螺丝,否则将被视为“不按规定使用车牌”,扣12分,罚款200元。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要求,从2016年3月1日起,所有出厂车辆都要支持安装4个固封,规定了所有新出厂的车都要有8个螺丝孔,前后各四个。但该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所开车辆的车牌明显违背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对于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规定》(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针对套牌车的处罚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人民交警本应该是法律的维护者和执行者,怎么可以带头违法呢?这充分体现了执法者特权思想和有权任性,凸显交警大队的领导对法治思维的匮乏。习总书记说“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作为执法部门的人民交通警察开着违法的车辆上路,非但不利于自身形象和改善职责的开展。而且为法治政府建设开了“倒车”,更破坏了国家法律的威严,不利于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7月26日,记者将此事举报到了市交警支队纪委,纪委一个姓周的警官让我们把举报材料留下,说会向领导反映。7月30日,记者致电市交警支队纪委问调查结果,纪委的同志回复已经将此事转到了宣传口,记者质问举报为什么要转到宣传口,纪委的同志解释说是领导这样安排的,并给了记者一个宣传口的电话0310-8166819,此后的几天,打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截止发稿邯郸市交警支队没做任何回复。 市民迫切希望此事能引起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及早查明原因,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为我国的法治进程增光添彩。 责任编辑 梁大宏 编辑 余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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